政府采购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信息通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信息通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就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信息通信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2024-04-19

项目名称: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信息通信类)采购项目

采购总预算:1570.59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10个标项,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标项进行选择性投标.各标项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具体如下:(标‘●’为核心产品):

标项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万元)

分项

最高限价

(万元)

标项合计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卫星便携站

8

58.5

468

468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音视频布控球

23

3.32

76.36

89.86

水下无线通信系统

3

4.5

13.5

3

手持电台

280

0.51

142.8

142.8

4

防水定位对讲机

130

0.39

50.7

50.7

5

公网集群对讲机

360

0.5

180

212.4

卫星电话

48

0.55

26.4

北斗有源终端

6

1

6

6

窄带自组网电台

9

10

90

90

7

侦查无人机

13

8

104

104

8

便携指挥箱

6

35

210

267.638

5G单兵图传

11

3.1

34.1

消防员单兵图侦系统

2

11.769

23.538

9

无线中继台

9

10

90

90

10

指挥视频终端

6

9.2

55.2

55.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除标项7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余标项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代理处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邮箱:597046683@qq.com;邮件标题按‘公司名全名+项目名(“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信息通信类))+标项号’标注;按附件格式备注获取相应项目招标文件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须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电话1381952668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52909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52909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孩儿巷129号消防总队采购中心7楼开标室

4.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孩儿巷129号消防总队采购中心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2.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信用信息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以资格审查记录形式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19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571-85863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一路88弄

联系方式:李女士13819526680

附件信息: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选稿:孔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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