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信息

沈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107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供应商质疑采购人将001包组第14项“便携式除颤仪”参数由“★3.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材料: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同时需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有效期内的截图证明;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须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投标人及生产厂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有效期内的截图证明。”变更为:“★3.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材料: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其他内容不变。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5年 12月16日 8:30 至 9:00时(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16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启动后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可以在集采机构现场解密,也可以在投标人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应急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55号

联系方式:024-8658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坤

电  话:024-228966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选稿:孔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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