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掌纹特征规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774.1~774.5-2008《指纹特征规范》和GA 775-2008《指纹特征点与指纹方向标表示方法》,与GA 774.1~774.5-2008、GA 775-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为推荐性标准;
——增加了掌纹特征坐标系(见第4章);
——增加了掌纹特征点和方向坐标表示方法(见第5章);
——增加了掌纹特征质量、特征点分类和标注方法(见第11章~7第14章);
——增加了掌纹细节特征点类型和标注方法(见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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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2) 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铁路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强、王华、冉冉、刘寰、韩柯、吴浩、欧阳迎春。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 774.1—2008;
——GA 774.2—2008;
——GA 774.3—2008:
——GA 774.4—2008;
——GA 774.5—2008;
——GA 775—200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责任编辑: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