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防暴臂盾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海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保定市公安头盔厂、陕西龙威安全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文俊、王梅、林树成、陈序、王烺烺、王辉、王向阳、倪峻峰。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责任编辑:孔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