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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交警执法中弱光战术的应用(组图)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
2021-05-25

导语:交警在执法中,经常会在弱光环境下处理交通违法、事故,但弱光环境对交警的生理、心理、行为等都会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也是容易引发交警伤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弱光环境下执法时,需结合实际情况使用弱光战术,尽可能降低“弱光”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执法战斗力。本文围绕交警在执法中常见的弱光战术应用误区、弱光战术应用原理及场景展开论述,以期为交警执法安全研究提供参考。

我们先来看两个概念:一个是弱光战术,弱光战术一词源自英语“Low Light Tactics”,用于警察执法中可以定义为:在弱光条件下,通过科学利用环境及使用发光、反光工具为执法创造有利条件的技术。另一个是光环境,所谓光环境是指从战术角度将执法环境按照不同照度,划分为日光、过渡光、暗弱光三种。

据公安部数据显示,2020年1月-2021年3月,夜间因公牺牲的交警人数占牺牲总数的61%。黄昏、日落后及在其他弱光环境中执勤警察伤亡率、失误率高于其他时间及环境,主要原因之一是在弱光环境下人眼观察环境的能力下降所致,用于分辨颜色和运动状态细节的视锥细胞在弱光条件下不再灵敏,只能依靠视杆细胞提供的弱光、单色和边缘视觉的能力,这种情况下行动与判断会受到较大的限制,所以识别危险能力、行动能力下降,伤亡率自然高于非弱光环境。弱光战术在国内发展多年,在装备、战术研发方面有很多成果,但弱光战术在交警执法应用方面较为滞后,同时,在基层应用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误区,本文结合弱光战术在交警执法中应用的误区、应用原理及场景展开论述。

弱光战术在交警执法中应用的误区

误区一弱光战术主要应用于暗环境

在国外,城市夜间核心商业区公共照明设备密度高,其他大多数区域密度低,所以国外警察夜间执法有较大概率在弱光中进行。而我国交警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有光源覆盖的道路上执法,因此更需避免市内夜间强光的溶解效应,即处于光线交叉点的物体反差性降低、易被忽略,如机动车驾驶人因对向车灯未识别到穿越道路的行人而发生交通事故,警察应避免在类似地点执法。当然也有小概率需要到弱光环境中执法,如夜间在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等。

误区二弱光战术主要应用于暗环境室内搜查任务

交警应用弱光战术的主要场景是查处交通违法及处理交通事故,小概率需要执行弱光搜查任务。对于黑暗的室内环境,应根据环境、案件性质及警种分工来确定战术,如果建筑物内有灯且供电稳定,可先开灯(破坏对手的暗视觉)、位移、观察、判断、再行动,搜索光线充足的区域要更容易也更安全。如果任务危险程度较高的话,建议交由装备、战术更专业的特警处置。

误区三弱光战术最重要的应用就是手电配合武器的技术

弱光战术本质是对各种光环境的适应技术,根据需要操作光源获取行动优势,但光源不是必要条件,手电也不是唯一可被操作的光源,使用手电的技术不等于弱光战术。此外,部分观点认为,在弱光战术中需要配合武器,但我国对于枪支的管制非常严格,执法中遭遇枪击的可能性低,交警配枪率也较低。从每年警察因公伤亡的数据来看,行驶中的机动车的危险性远大于枪支,被违法行为人徒手攻击的几率也较大,因此在执法中更需要在弱光环境中使用交通控制及徒手、警械的应用技术。

探讨:交警执法中弱光战术的应用(组图)

图:枪与灯的结合应用

误区四战术手电的亮度越高越好

亮度高的光线会短期致盲,类似夜间驾车被对向车辆远光灯直射的感觉。对多数人来说由暗到明的适应速度较快,一般来说30-120秒就可以完成转换。但由明到暗的适应时间要更长,具体时长因人而异。例如驾车进入隧道,即使隧道内有补充光源,我们仍然不由自主的降低车速,睁大眼睛。在黑暗中突然点亮战术手电,反射或漫反射光会对眼睛的明暗切换形成干扰,而大脑会对要素不全的图像进行“想象式”补充,形成残像。补充的要素越多,残像留在大脑中的时间越长,对判断造成干扰越大。因此,建议使用中档或低档流明模式,少用高流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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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高流明模式并不能看清更多细节

误区五战术手电的爆闪功能是万能的

战术手电的爆闪用途较多,如可以打断违法人行动计划、破坏暗视觉、影响行动能力、形成心理障碍并引发恐惧、驱离围观人群、干扰恶意拍摄、外接红色套筒可以指挥交通等,即使在白天爆闪也有干扰作用。但如果双方同处于弱光环境中,误区四提到的原理对双方都适用,破坏双方暗视觉,相当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因此建议慎用。如果必须使用爆闪功能,把主视眼闭上,非主视眼定位违法者,关闭爆闪功能后睁开主视眼。但闭眼会降低对周边环境的感知能力,因此关键是执行连贯的战术动作,静止不动,什么操作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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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弱光环境中的爆闪效果

误区六战术手电的白光用途最广

人可见光谱范围从紫色(380nm)到红色(780nm),目前市场上战术手电的色光主流是白光,白光接近太阳光是人眼最适应的光色,但白光的折射、散射率较高,所以易暴露、也易破坏暗视觉。实际上,弱光环境中战术手电的黄光、红光以及绿光的用途更为广泛:黄光的折射、散射最少,因此穿透性最强,同等条件下黄光射程最远,尤其适合在暗、雨、雾等环境中使用;红光波长最长,对人体暗视觉影响最小,适合在暗环境执行搜查、阅读等任务;绿光人眼最敏感,可用于标记远方目标、瞄准、通讯等任务。夜视仪常用的是IR红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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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雾天红、黄色光实战应用效果

误区七战术手电的用途就是照明

除照明外,战术手电还有很多其他用途,包括:

▶作为防卫器材使用:单独或配合警械进行压点控制、戳击大肌肉群等,但应避免击打面部,加装锥体的可作为破窗器材使用;

▶配合武器辅助瞄准;

▶作为沟通、标记器材使用:通过内设不同点亮频率代替特定短语,或用光斑的规律性移动代表移动路线或违法行为人藏匿地点等信息,也可单独放置实现迷惑、诱导、标记等功能。

误区八弱光环境中脚步移动要高抬轻放

一般来说,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可以采用抬高脚轻落地的行走方式,但在弱光环境下,需兼顾稳定性与效率,建议采用鹅步(外八字步)或丁字步(前后脚落地呈丁字)以Z字形快速移动,这样的行走方式尽可能保持了身体的稳定,也利于变向。然后少而间断性点亮手电快速记忆环境、避开障碍物。注意在弱光环境中人的听力更敏感,因此身体要与墙壁、车体、树枝等物体保持距离,否则产生的刮擦声同样会暴露你的位置。

弱光战术在交警执法中的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的指挥,当其他交通信号与交警的指挥冲突时,以交警的指挥为准。因此交警在执勤中应身着醒目的制服,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增加对比度、反光度提高视认性,使道路使用者无论白天还是夜间都能够看到并看清楚交警的手势信号。

法律规定了交警在交通秩序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是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所以相较于其他执法应用场景,交警执法应尽可能的利用环境光源,如查缉交通违法行为等执法活动不得在暗环境中设卡拦截检查车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等执法活动应尽可能使用补充光源。无论有无可利用的光源,都要通过穿着反光衣、设置发光、反光设施来给执法对象提供清晰的指示,帮助道路使用者明白道路环境的变化,并采取合理的驾驶行为。当然,遇险撤退或在暗环境执行搜查任务时要脱掉反光及浅色衣帽、关闭或遮盖发光、反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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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交警夜间执法设置的反光、发光交通设施

1根据交警执法特点,可根据光源类型对弱光执法环境进行分类

▶有补充光源环境,如具备路灯、信号灯、建筑附属光源等稳定光源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执法,交警仍需配备反光或发光的交通设施,保证执法者与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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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有补充光源的交通环境

▶无补充光源环境,如仅有月光、行驶车辆灯光、微光或无光等无稳定光源环境。交警在这种环境中执法,除使用反光或发光交通设施,还需可操控的光源,如大型补光灯、可移动光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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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无补充光源的交通环境

2常见交通执法中的弱光战术应围绕感知交通安全隐患和执法安全隐患展开

一是预判交通安全隐患

道路上任何变量,如交通事故、故障车、交通违法行为都会对交通秩序形成干扰,进而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因此交警在执法中要使用交通设施强化道路环境变化的视觉反差,做到简明、易懂且满足视距的视认性,给驾驶人传递速度和路径选择的提示信息,使其提前进行环境感知,主动采取变更车道、减速、停车等驾驶行为,实现安全有序。如果可行,立刻将“变量”移至路外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处置,以提高安全性与效率。如果暂时做不到,就要平衡执法安全及畅通的关系,在来车方向设置预警区(提示、告知、警告区域)、过渡区(合流区域)、执法区(执法警戒区、工作区、勘查区等)重新定义该路段用路规则,并通过防护措施保障执法安全及公共安全。 具体操作方面要做到:

▶构建“掩体”。弱光环境放大了危险的程度,因此必须要有“无掩体不执法”的意识。日常可通过在来车方向设置掩体车辆、在方便取用位置放置盾牌等方式来为执法工作提供“掩护面”。还可以结合交通信号调节车流速度、设置发光、反光交通设施或用强光构建“虚拟掩体”来强化掩护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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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警察通过点燃flare构建虚拟掩体

▶设置预警区。从掩体车辆来车方向停车视距以外开始,在道路右侧或两侧逐一设置向左或向右变更车道的指示标志、降低道路最高限速值的禁令标志、车道变窄警告标志等发光或反光交通标志进行提前预警。

▶设置过渡区。即为方便驾驶人提前发现路况变化而设置的斜向指引,建议用发光或反光设备布设锥度小一点的斜线,这样来车也有最大空间用于变更车道,建议过渡区角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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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过渡区的锥度

▶设置补充光源。要将光源尽可能的照射在执法区,偏离来车方向。这样途经机动车驾驶人可以远距离不受前车遮挡,就能发现前方道路上醒目的警察及交通设施,采取减速、变道的操作时间更充裕,不仅提高了警察及驾驶人的视认性,更提升了安全性。如果预警区、警戒区、补充光源都齐备的情况下,红蓝警灯可以关闭。因为在弱光环境中,多色差光源构成的复杂光环境易造成驾驶人误判、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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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补充光源错误设置与正确设置

▶其他交通安全隐患的识别。由于道路受气候、环境的影响较大,在弱光下执法应时刻注意环境的变化,这些变化会对警察造成危险,同时也易引起途经机动车驾驶人的误操作,引发交通事故,如:

自然环境的变化,突降雨雪雾等;

固定光源设施的变化,如路灯定时关闭或因故障熄灭、隧道口出入段照明灯因故障熄灭等;

交通设施的变化,如隧道排烟设备故障造成烟雾聚集等;

异常声响,如道路护坡滑落的滚石、遇路侧植物中栖息的动物等;

障碍物或凹陷孔洞,如施工、维修遗落的材料、钉子等;

交通设施缺失或老化,如标志、标线、轮廓标等无反光效果、路侧护栏的缺口等;

对行人不友好的道路工程设计,如桥梁伸缩缝破损后易出现凹陷或尖锐金属,高架桥双幅路中间的空隙易造成人员踩空坠落、事故现场遗留的油污、锐器、沙砾等;

其他需注意的环境隐患,如刺鼻气味可能是运载危化品车辆发生了泄露或物体起火前形成的烟雾、落地的电缆有可能对周边形成放电、救援车辆拖曳部件有可能老化而崩脱、车辆途经预警区后未减速、不明身份人员靠近警戒区等。

因此在道路上执法时要全程保持对周边环境的敏感性,警组内时刻保持沟通,对异常信息及时内部沟通,并立刻派员侦查核实、视情解决。设立专职预警员,负责对环境变化进行情报搜集并预警。

二是预判执法安全隐患

在识别执法安全隐患方面,弱光战术主要应用在夜间对违法嫌疑车辆停止状态的检查过程中。

▶警车的停放。为了更好地观察和利用警车构建掩体,建议将警车停放在违法嫌疑车辆后方4.5-5m的位置(约一车身长)。同时向左转动方向盘将车轮向行车道偏移30°,便于驶离和分解可能的冲击力。建议采用与违法嫌疑车辆平行错位50%的方式,即警车中心线与违法嫌疑车辆左侧后视镜或方向盘对齐,错位的空间可做为安全通道。警车在停止前车速降到20km/h时解开安全带,完全停止后开启车门10°向后观察、驻车制动、下车等操作。如果有同伴,由同伴操作警灯等其他车载设备。弱光环境下决定了下车就要迅速完成上述操作,但不建议关闭警车的发动机。

对大型货车检查时,建议将警车向行车道方向倾斜30°左右停在货车前方,停放距离、轮胎方向等操作相同,然后下车直面货车驾驶室,令车内人员下车接受盘查,如果无回应或未立即回应,警察应立即点亮手电,将光斑中心定位在车内人员面部,用光的震慑作用告知其“我在看着你”,待人员下车后再接近、开展盘查工作。如果货车车灯处于开启状态,则快速下车、一人在灯光中采取上述沟通、控制措施,第二人快速进入黑暗中进行掩护、警戒。不建议将警车停放在后方,是因为如果这样做会途经十几米长的车身才能到达驾驶室,这意味着不确定性增加,不利于效率与安全,但如果车内人员原本就在车外,可以将警车停在货车尾部,重复上述检查流程。

作为支援警力赶赴现场时,建议提前关闭警灯及远光灯,与现场同事沟通后将警车停放在合适的位置,防止在开灯状态下贸然进入现场,干扰正在进行的战术行动。

▶开启远光灯,创建“光幕”,用光打乱车内人员向后观察的企图。错位50%的停放方式使得前车后玻璃及内部后视镜被右前灯照射后成为反射源,车内空间被光覆盖;左前灯光源可以观察前车驾驶人下车后细节。在光幕的掩护下,警察可以从容的由右侧迂回接近前车,接近过程不会因背光而暴露身体轮廓,根据需要点亮手电照射右侧反光镜或车内,观察车内人员、物品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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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光幕”效应

▶路线。很多教材推荐警察接近违法嫌疑车辆的路线是驾驶人一侧,并通过定位在B柱后方45°区域展开盘问工作。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防止驾驶人持枪攻击所构建的战术。但我国警察面临的主要威胁是机动车,站在左侧实施盘查就意味着身体要暴露在车行道内。因此,在违法车辆右侧有通行空间的情况下,警察尽可能的通过右侧来接近车辆并开展盘查工作。这样做除了可以有效降低执法风险,还可以获得更好的观察视野,尤其是大多数人右侧手是惯用手,从右侧接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空间来观察人员、车辆外部及内部情况,遇攻击时右侧往往对应的是路外,撤退路线选择较多。

探讨:交警执法中弱光战术的应用(组图)

图:平行错位停车接近前车的路线及“光幕”示意图

警察下车后要观察周边环境,寻找掩体、设计返回警车的路线及逃生路线。检查完毕返回车内时可以采用面向来车方向返回的方式,但要每三步回头看一次后方,兼顾多个方向的安全观察,检查大型货车则反向操作。

▶沟通。在弱光环境中执法,与指挥中心、同伴的沟通频率较其他环境要频繁一些。在开始停车前,告知指挥中心前车的特征、涉嫌违法行为,警察位置等信息。下车后保持与同伴的沟通,及时通报发现的异常或危险信息,建议使用暗语和光代码提升沟通效率与信息安全性。

▶对车内空间的检查。

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始终要有一名同伴承担掩护、警戒职责,永远不要单独执行检查任务;

车内有乘员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检查任务,必须实施人车分离才能开展检查任务;

如果可行,将被检查车辆移至安全的路外空间进行检查;

牢记由外而内、逐一分区的检查程序,观察车辆外观、借助手电观察车内布局,设计检查方案;

检查全程要牢记视线、光线、工具指向三合一原则,不得将手伸入黑暗空间,尽可能用工具代替手,如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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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弱光环境对车辆安全检查的分工

▶观察违法嫌疑人细节。无论周边有无补充光源,建议警察采用间断点亮手电,循环照射面部、手部、下肢这一程序,并以Z形移动、侧视角观察、不间断下达指令的方式,观察细节、排除危险、接近检查、控制。对于较危险的违法行为人,可以用手电光斑对其眼部保持压制式照射,同时命令其沿着光线照射的方向前进或伏地。从违法者的视角看,他只能看到黑暗中射出的强光,掩护警察后续的战术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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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光斑压制

弱光战术在交警执法应用方面的培训内容

战术成为本能只有不断的训练,交通执法中弱光战术培训应包括:

▶了解弱光训练的价值和需求、战术理念,人体视觉应对弱光环境的基本生理学;

▶学习弱光战术在交通安全管理执法中的应用原则;

▶了解常见战术手电的优缺点和局限性,掌握主要几种战术手电使用技巧;

▶掌握弱光环境下的方位判断、信息捕捉、构建掩体、移动、安全隐患识别、近身防卫控制技术;

▶学习具体执法场景的应用;

▶实战对抗演练。

弱光战术在交警执法中,主要应用于提升执法者发现隐患、实现安全的能力。这方面针对性的研究与培训比较少,希望本文的抛砖引玉,为执法安全研究贡献一点微薄之力。

来源:交通言究社责任编辑:杨航